人事處工作職責
組織人事處是在學院黨委領導下,根據國家、省、市有關政策規定負責全院組織、人事、勞資、師資培訓、職稱等管理工作的職能機構,主要負責範圍如下:
(1)認真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組織路線。根據黨的路線、方針和政策以及上級黨組織、院黨委指示,拟定學院黨組織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規劃、計劃及工作文件,建立健全組織工作和幹部隊伍制度,經黨委審批後,負責貫徹落實。
(2)抓好黨的基層組織建設。按照黨章和上級組織的要求,了解并掌握各黨總支和黨支部的思想、組織和作風建設的情況,督促檢查各黨總支、黨支部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、落實組織生活和民主生活會制度的情況。做好基層黨組織機構設置、調整以及改選、換屆工作,組織開展好黨内“創優争先”活動。努力探索新時期加強基層組織建設的新方法和新途徑,提高基層黨建工作的整體水平,充分發揮黨總支的政治核心及保證監督作用、黨支部的戰鬥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。
(3)認真抓好學院中層領導班子建設。認真貫徹執行《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》,堅持黨管幹部的原則,按照幹部“四化”方針和德才兼備的标準,做好幹部的選拔、考察、任用、監督和管理工作,切實加強中層領導班子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;抓好院級和中層兩級後備幹部隊伍的建設和幹部輪崗交流工作。
(4)認真貫徹“堅持标準、保證質量、改善結構、慎重發展”的方針,做好黨員發展工作及相應教育、培養、考察、轉正、審批工作,按照《黨章》規定和上級黨組織的要求,積極做好在優秀中青年教師和大學生中黨員的發展工作。
(5)加強黨校建設與管理,制定黨校教學計劃,做好幹部、黨員、入黨積極分子教育培訓工作,努力提高廣大黨員幹部特别是領導幹部的政治理論水平,完成中央、省、市委黨校的調訓任務。
(6)組織開展民主評議黨員和評優表彰工作。根據新形勢新要求,加強學院黨建理論研究,為學院黨建工作決策當好助手。
(7)認真落實黨的幹部政策。負責幹部出國、出境的政治審查和呈報工作。
(8)做好黨員組織關系的接轉,負責黨費的收繳、管理和使用。
(9)負責幹部、黨員統計以及各種組織工作方面的材料歸檔工作。
(10)協助配合學院紀檢監察部門做好黨風和廉政建設方面的工作。
(11)負責全院機構設置、崗位設置及聘任、人員編制的管理。
(12)認真貫徹落實黨管人才原則和人才興院戰略,制訂全校教職工隊伍建設規劃和用人計劃,做好人才的引進、人員調配、教職工離退休、辭職、辭退工作。
(13)負責制定有關勞動紀律的制度并搞好考勤管理工作,辦理教職工各類請、銷假手續;負責職工年終考核、幹部人事調查統計,辦理人事方面有關證件和證明。
(14)負責全院教職工勞動工資、績效分配管理工作。
(15)組織制訂和督促檢查實施專業技術隊伍建設規劃,負責專業技術人員職務評審及聘任、管理工作,會同有關部門制訂教師培養提高計劃并組織實施。
(16)負責學院各級各類專家的培養、選拔、推薦、申報及日常管理工作。
(17)負責教職工各類政治審查工作和人事檔案管理工作。
(18)完成學院黨委和行政交辦的其它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