黨委組織部(黨校)是負責學校組織工作的職能部門,其主要職責如下:
一、根據黨的路線、方針、政策和上級規定以及校黨委的指示和決定,研究提出學校黨建工作和幹部工作的計劃。制定貫徹上級文件、落實黨委決定的具體措施,經黨委審批後執行。
二、按照黨章和上級組織的要求,抓好黨的基層組織建設,堅持和完善組織生活制度、民主生活會制度及其它各項規章制度。加強領導班子、幹部、黨員的思想政治建設,切實發揮基層黨組織的政治核心作用和戰鬥堡壘作用。
三、貫徹執行黨的幹部路線和幹部政策,搞好幹部管理,加強對幹部的了解和考察,協助院黨委合理使用和調配幹部,加強對幹部的教育和培訓,努力提高幹部隊伍的整體素質。負責組織實施對中層幹部的考核評議工作。做好後備幹部隊伍建設工作。
四、負責全校黨員管理和黨員發展工作。積極開展黨員教育、黨風黨紀教育工作,切實發揮黨員先鋒模範作用。
五、負責黨費的收繳管理工作、幹部統計和黨内統計報表工作以及幹部檔案的管理工作。負責接轉黨員組織關系。
六、加強黨建和幹部工作的研究和探索,不斷總結新經驗,提高新時期黨建工作和幹部工作的水平。
七、開展“創先争優”活動,組織黨内的先進評選和表彰工作,總結推廣黨建工作經驗,提出改進工作的意見和措施。
八、完成校黨委和上級黨組織交辦的其他任務。